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1届陕西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工作的通知》(陕教生办〔2021〕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为确保我院毕业生派遣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毕业生顺利离校,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近期派遣工作的有关要求
1、毕业生就业材料是毕业生派遣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好就业数据整理、审核工作。对已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如无特殊理由,原则上一律按照各地市和用人单位要求进行派遣。
2、陕西省2021届毕业生派遣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确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6月21日-7月10日第一阶段审核派遣工作结束后,可继续更新新增就业信息。8月15日-30日第二阶段集中进行新增就业数据、就业证明材料审核,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核定工作。
3、各单位要严格审核毕业生就业信息,确保所有就业材料信息完整、真实有效。毕业生可通过新职业网(www.ncss.org.cn)或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反馈本人就业状况。
4、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各单位要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跟踪服务工作,特别是要在离校前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家庭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及时掌握并更新毕业生就业进展状况,积极帮助毕业生落实就业。
5、从6月21日开始,教育厅开展2021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往届毕业生改派手续一律停办,各单位要做好解释宣传工作。
6、派遣相关政策
(1)回原籍毕业生。按其生源地省市区要求派遣。
(2)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按照有关规定,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户档关系可保留在就读学校一至三年(自毕业当年7 月 1 日起算),原则上与毕业生服务西部时间相同,暂不办理就业手续,服务期满后一年内由学校负责办理相应手续。
(3)升学毕业生。已经升学的毕业生不需办理报到证,由学校根据入学通知书将其户档关系转至升学院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根据研究生培养院校的要求转寄档案)。
(4)出国、出境毕业生。与人才服务机构已签订人事代理协议的出国出境毕业生,学校将其户口、档案转至该人才服务机构(西安市区除外);未签订人事代理协议的,根据毕业生生源地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户口、档案随转。
(5)应征入伍毕业生。被确定为预定兵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按其生源地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报到证备注栏注明“预征对象”字样。在入学时已将户口迁至就读高校的预定兵,户口迁回生源地。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出现役后,可参照高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报到证,申请期限为退出现役起一年之内。
(6)改派期限。对已落实就业单位并办理了报到证的毕业生,改派期限为两年;对未落实就业单位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改派期限为三年。毕业生只能改派一次。
二、毕业生档案整理要求
1、2021届毕业生档案全部通过标准快递进行邮寄,学生可通过登录学院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查询档案去向。
2、学生档案应包含以下材料:
(1)入学前档案
(2)团员档案
(3)党员档案
(4)学籍卡
(5)学生登记表
(6)毕业生登记表
(7)成绩单
(8)教师资格证申请材料
(9)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通知书(报到证白联)
(10)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
(11)奖励与处分材料
(12)档案转寄通知单
注:党员档案随学籍档案一同转寄
3、各单位应根据档案包含内容检查毕业生档案是否齐全。对于缺失档案的毕业生,辅导员需向学生核实情况:一是档案在学生手中,要及时索回整理;二是档案缺失,由学生在《2021届毕业生档案信息表》备注栏签字后将大学阶段档案整理归档。
4、各单位根据《2021届毕业生档案信息表》将全部毕业生档案装袋,并按照已给名单顺序排序,在每份档案袋上中间位置用铅笔标记序号、系别、专业、姓名(2号字),连同《2021届毕业生档案信息表》(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于7月2日前一并交至学生处。
三、毕业生教育、离校等工作安排
1、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毕业生离校前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加强教育管理工作:
(1)毕业生在毕业前实习、联系就业创业等事宜需要外出的,必须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并保持与辅导员、班干部联系,注意自身安全。
(2)教育毕业生在离校返家或到用人单位报到途中,提高保护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3)教育毕业生要自立自强,勇于创新创业,并保持和辅导员老师的联系,以便学院及时掌握毕业生动态。
2、2021年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将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前的教育工作,落实责任,教育毕业生严格按照离校日程办理相关手续,妥善保管报到证、协议书等材料,并及时到就业单位或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履行报到手续。
3、2021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具体日程安排。
6月14日—18日:毕业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政审;
6月21日—23日:毕业生信息核对;
6月24日—26日:统一编制就业计划、打印报到证;
6月27日:毕业生派遣;
6月29日—6月30日:毕业生离校;
6月30日—7月4日:处理派遣遗留问题;
7月上旬:寄送毕业生档案;
7月中旬—8月中旬:毕业生暑期跟踪调研与就业创业市场拓展。
如有变动,以学院相关通知为准。
三、开展暑期就业创业市场拓展、毕业生跟踪调研工作
1、加强毕业生跟踪调研服务工作。各教学单位通过跟踪调查,落实“名生”培养体系。每年有针对性长期跟踪5-10毕业生,深入了解就业去向及动向,掌握毕业生在职业发展中的第一手资料,及时反馈学院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成效,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体制改革,使之适应经济发展要求提供基础数据支持。此外,充分发挥已毕业学生的影响作用,拓宽学院与用人单位之间的联系纽带,增强学院与用人单位之间互动的广度与深度。
2、加强与用人单位及地方人事人才服务部门的联络,创新用人单位与学院联络的新模式。在深入调研与沟通的基础上,教学单位在暑期可主动走出去,将有实力、有竞争力的用人单位请进来,深入广泛收集用人单位在人才招聘活动中的意见及需求,通过开展卓有成效的深入互动,不断扩大我院的社会影响力,吸引更多优质用人单位来我院招聘毕业生。
3、做好毕业生创业联络工作。在现有大学生创业联盟的基础上,结合西美艺创空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相关政策,加强宣传动员,吸纳更多创新创业毕业生入驻基地,进一步整合资源,为创新创业毕业生提供更为优质的创新创业帮扶服务。
学生处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