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教职工聘用

西安美术学院长安校区工作人员(劳务派遣)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19

西安美术学院建校于1949年,其前身为西北人民艺术学院二分部。学院现拥有美术学、设计学和艺术学理论三个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硕士授权单位(1981年)和第九批博士授权单位(2003年),2004年成为第一批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11年获得三个一级学科博士授予权,分别获批为省级重点学科、国家级重点培育学科,同年学院被列入陕西省重点建设的十一所高水平、有特色大学行列。2014年,学院获批美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7年,美术学、设计学和艺术学理论三个一级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分别获得A、B+和B档的成绩,优秀率为33.3%,陕西省高校参评学科优秀率排名第二。2018年,三个一级学科均顺利通过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同年学院被陕西省列为“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美术学被列为“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建设学科”。

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长安校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性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有强烈的进取心和开拓创新精神、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对外协调能力;

3.具有一定的应急处理能力。

三、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在截止日期前将个人简历以“岗位名称-姓名-毕业院校-学历”命名发至报名信箱;

2.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应聘人员的业绩、资历等情况确定初选合格人员;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人岗匹配程度等;

4.体检与政审:拟聘人员须在二级医院进行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和人事处复审资格条件,同时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5.聘用:经学院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报名方式

1.报名信箱:mengzai.zhou@fsg.com.cn

2.截止时间:2021年7月31日

3.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17765091679



西安美术学院
2021年7月14日

版权声明:西安美术学院发展规划处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10976号-1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含光南路100号西安美术学院 / 邮编:710065 / 电话:029-88210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