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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美术学院外聘教师暂行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4-04-28

西美院字[2014]06号              签发:朱恪孝  郭线庐

 

西安美术学院外聘教师暂行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办学水平,确保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稳定吸收一批外聘优秀教师,规范外聘教师的使用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教师的原则

各教学单位要在本单位在编教师满教学工作量后,且院内其它单位无合适内聘教师的前提下,经教务处、人事处审核教学岗位后,方可外聘教师。

二、外聘教师的条件

1、受聘教师原则上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具备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要求的认定条件,具

 

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相应专业副高以上职称。

2、受聘教师年龄一般应在50岁以下(院内退休教师可适当放宽到6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的教学工作。

3、认真了解并严格遵守我院的规章制度,特别是教学方面的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参加所聘单位重要教研活动。

4、接受我院日常管理。

三、外聘教师的聘请程序

学院内各系、各专业需聘请外聘教师时应提前一学期向教务处、人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对应聘教师进行全面考察,着重对其业务能力、教学水平进行考察。填写《西安美术学院外聘教师申请表》,由教务处、人事处审察合格,报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后,方可聘用。使用期满考核合格,由学院签定聘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般为一年。

四、外聘教师的考核管理

按照在职教师年度考核标准,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综合考核,确定考核等级。

外聘教师实行二级管理机制。一级是学院教务处、人事处备案考核制管理;二级是各系部教学单位考核制管理。

外聘教师聘用三年以上经考核为优秀者,可根据需要经本人申请、所聘单位推荐,按有关程序转为人事代理。

聘任教师如发生教学事故,按西安美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程序处理。

五、外聘教师课时费发放标准

外聘教师课时费发放根据本人教学工作量及相关职称根据院内有关规定发放。正高级职称90元/课时,副高级职称78元/课时,中级职称52元/课时,初级职称30元/课时。

六、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过去文件中有与本文件精神不符的以本文件为准。

七、本办法由西安美术学院人事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西安美术学院

                                   2014年2月28日

 

 

 

 

 

 

 

 

 

西安美术学院                         2014年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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