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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美术学院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9-09-27

 


一、单位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的通知》的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学院2018年决算情况说明如下:

西安美术学院是全国八大传统专业美术院校之一,是西北地区唯一一所高等专业美术院校,也是助推陕西文化艺术繁荣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学院现拥有艺术学三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拥有美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同时拥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艺术硕士(MFA)、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资格和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硕士授权单位和第九批博士授权单位。2011年被列入陕西省重点建设的10所高水平、有特色大学行列。2018年被陕西省列入“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一)学院的主要职责

1.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为己任,以造就国家建设所需要的高级艺术人才为培养目标。

2. 以美术学、设计艺术学、艺术学理论学科为主体,坚持多学科整体发展,做精美术学学科专业,做强设计学学科专业,提升艺术学理论学科专业水平,扶持优势学科与特色学科专业,促进当代前沿学科专业发展与不同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发展,以建设高水平、有特色的研究创作型大学为办学定位,以创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艺术院校为发展目标。

3. 依据法律自主办学,民主管理。

4. 根据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自主调节各类专业和设置和调整学科及专业方向。

5. 自主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6. 依法自主开展与国(境)外组织机构的艺术交流与合作。

7. 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财政性补助及社会捐赠财产。

8. 保证学生公正平等的接受教育,教育教学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9. 保证和尊重师生依法享有的学术自由,教育教学和管理活动符合国家法律及有关规定。

10. 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对学院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监督评估。

11. 依法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活动依法接受监督。

12. 努力改善教职工和学生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为其提供良好服务。

13. 维护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学院机构设置情况

院内二级部门共41个,其中:行政部门23个、教学单位18个。

部门类别

二级部门名称

行政部门

党政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党校、宣传部/信息中心、统战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学工部/学生处/武装部、团委、研工部/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保卫部/保卫处、工会、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科研创作处/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发展规划与社会合作处、财务处、审计处、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图书馆、招生处、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国有资产与产业经营管理处、离退休工作处、美术博物馆/美术馆、长安校区建设管理办公室

教学部门

中国画学院、油画系、版画系、雕塑系、公共艺术系、设计艺术学院、建筑与环境艺术系、服装系、实验艺术系、美术史论系、影视动画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部)、造型艺术部、艺术教育学院(省小教培训中心)、特殊教育艺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体育部

 

二、2018年度单位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筑牢思想政治工作阵地

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二是切实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充分发挥主渠道主阵地作用;三是持续抓好统战群团工作,不断凝聚改革发展共识。

(二)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落实《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引育并举、创新机制,构建教师分类发展培养体系,推动实施“人才支持计划”“学历提升计划”,获批2017年省教学名师3人;以学院第五轮干部全员聘任为抓手,以“机构适度整合、岗位适当压缩、业务归口管理、干部择优聘任”为原则,遵循教师、干部成长发展规律,多渠道、多视角发现和起用人才。

(三)不断巩固学科发展优势

对接“四个一流”建设目标,全力打造学科高地,切实发挥学科建设的龙头牵引作用。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学院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三个一级学科分别获得A、B+和B档的佳绩,并全部通过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成为拥有排名A类学科的三所省属高校之一,稳居全国高等美术院校第一集团序列。在全省“双一流”遴选工作中,学院被列为“陕西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美术学被列为“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建设学科”。

(四)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以全国、全省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遵循,坚持“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制定落实《西安美术学院中长期专业建设发展纲要》,确立了以“建设一流本科大学为目标、做强一流专业为核心、培养一流人才为根本”改革任务。深入开展“教学质量月”“研究生学术月”等活动,继续凝练“开放的西美”毕业季系列品牌,充分发挥各教学团队和毕业生的创作、创新和创造能力。

(五)着力强化创新服务能力建设

着力提升学术影响力,打造“丝路艺术桥头堡”,传播中国优秀文化,在乌兹别克斯坦国家美术馆举办“时代精神--西安美术学院作品展”,组织举办了“第五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今日丝绸之路国际美术邀请展”等多项大型学术活动。学院纵向科研项目中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立项9项,国家艺术基金总立项65项,排名全国第一。着力提升社会贡献力,分类实施科教扶贫、产业扶贫和智力扶贫,推动科研成果运用转化,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8年,我院“两联一包”扶贫工作对口帮扶的南郑区湘水镇盘龙庵村完成整村脱贫任务,获评“脱贫攻坚驻村联户工作先进单位”。与紫阳县共建“双百工程”产学研一体化示范基地,获得“3+X精准帮扶先进单位”和2017年全省先进单位。

(六)稳步提升学生管理服务水平

打造“艺术心灵 阳光护航”心理健康季品牌活动,为毕业生举办公司企业专场招聘会100余场,艺创空间全年孵化项目成立公司达20余家,服务企业54家,2018届毕业生就业率达84.56%。全年共资助学生7742人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生1110人,发放奖助学金849万余元。

(七)加强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持续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劳务纠纷遗留问题逐步消解,转制转岗人员得到妥善安置,职工医保参保率100%,学生参保率94%。持续加强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制定落实《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无形资产管理办法》,规范经营性用房和青教公寓的出租管理,有效化解二期工程结算遗留问题。持续加强稳定安全信息收集、研判和报送工作,妥善处置稳定安全隐患,开展“平安校园”主题安全教育活动,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积极搭建离退休教师教学指导平台,精心服务“最美夕阳”,荣获“陕西省老教授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文艺展演”三等奖等表彰奖励。

(八)加快推进校园基本建设

全面推进建设管理模式改革,推动新校区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目前,长安校区总规及一期建设规划已获得省发改委批复,特教楼工程建设进入内装阶段,计划2020年,第一期工程完工,首批学生进驻。临潼校区学生食堂已竣工并投入使用,教师公寓等其他民生工程项目正按计划稳步推进。图书馆、美术馆、美术博物馆等馆藏资源的利用效能逐步提升,学院网络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师生获得感和满意度逐步提高。

单位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单位事业编制646人;实有人员745人,其中财政补助人员662人、人事代理人员86人。年末单位离退休人员344,其中离休人员8人、退休人员336

 

 

四、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41,418.58万元,上年结转2,219.44 万元,合计43,638.02万元;2018年总支出39,508.69万元;收支差额4129.33万元。项目支出结转214.29万元,转入事业基金3915.04万元。

2018年实际收入比上年增长了18.8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拨款中增加“一流学科补助资金“生均绩效奖补”及“特教楼项目资金”。2018年支出比上年减少8.49%,主要原因是2018年列支的银行贷款还本支出减少。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我院实际总收入41,418.58万元。 总收入包含以下几部分,附饼状图:

1)2018年财政拨款23,308.20 万元,占总收入的56.27%

2) 2018年学院事业收入共15,137.11 万元,占总收入的36.55%

3)2018年其他收入2,973.27万元。占总收入的7.18%%。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可采用图表进行辅助说)

2018年全年总支出39,508.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39.65万元,占总支出的 52%;项目支出18769.04万元,占总支出的48%。

1)工资及福利支出12,974.10万元,占总支出的32.84%;

2)商品和服务支出11,069.81万元,占总支出的28.02%;

3) 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2,527.30万元,占总支出的 6.40%;

4)其他资本性支出12,937.48万元(其中归还银行本金支出6,550万元、债务利息支出598.39 万元),占总支出的32.75%;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2018年公共财政拨款23,308.20万元,上年结转2,095.77万元,合计25,403.97万元;2018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比2017年增长18.17%,主要原因为2018年财政拨款中增加“一流学科补助资金”、“生均绩效奖补”及“特教楼项目资金”。2018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5,403.97万元,比上年增长41.66%,主要原因为2018年支出中包含特教楼项目支出,同时 “双一流”建设支出加大。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公共财政拨款总支出25,403.97万元,其中教育支出24,557.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7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6.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6.1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272.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848.4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423.64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10.7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53.24万元,公务接待费4.8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62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20.35万元,主要原因为国际交流项目增多。

 2018年因公出国(境)支出53.24万元,比上年增加了49.38万元,全年出国团组数10个,出国18人次,人均支出2.74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比2017年下降了31.72%,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4辆;2018年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下降了48.57%,全年公务接待批次(含外事接待)38批,接待人数(含外事接待)428人。

(1) 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10个,18人次,支出49.38万元,比上年增加了49.38万元,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当年国际学术交流项目增多。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新增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2.62万元,2017年下降了31.72%。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本单位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数量;另一方面原因是车改后公务用车的维护费用相应的减少。

(3) 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全年公务接待批次(含外事接待)38批次, 428人次(含外事接待),支出4.87万元,比上年下降48.57%。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加强管理,压缩接待费支出。

2.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279.58万元,该项支出主要为我院承担的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省级和国家级培训项目。

3.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会议费支出。

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7 个,二级项目 72个,共涉及资金 7077.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64%

 

 

 

 

省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2018年财政专项资金建设项目

负责人及电话

 

省级主管部门

教育厅

实施单位

西安美术学院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7077.83

7077.83

100%

 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7077.83

7077.83

100%

       市县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1、全面开展学科建设,扩大对外宣传;
2、积极开展国际间文化交流活动,扩大学术影响力;
3、继续开展名师工作坊活动,提高学科建设水平;
4、做好留校作品库、二级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工作;
5、开展幕课建设和双创课程建设;
6、积极筹备“互联网+”大赛的参赛项目,继续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提高学生创新水平;
7、做好教室一体化二期改造项目;
8、做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建设;
9、开展长安新校区特教楼的建设工作;
10、进一步落实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和校园长队伍素质建设,提升乡村教师校园长的素质能力;

1、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三个学科完成学科建设任务;
2、完成对史论系、服装系、工艺系、雕塑系等专业的教室一体化改造;
3、完成二级实验室及虚拟仿真实验室建设;
4、完成幕课课程建设;完成寒假作业展、素描教学基础展、毕业季展览、下乡写生展览等各类教学成果汇报展览;
5、完成了创新创业项目建设,并获取第一、第二、第三等奖项;
6、完成了国际间交流合作项目;
7、改善了学院办学条件,为师生提供舒适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8、按照建设进度完成了长安新校区特教楼的施工建设;
9、完成对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和校长队伍的国培和省培项目;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学科建设

3

3

 

建设的专业、课程数量

≥21

≥21

 

教学实验室数量

23

23

 

重点实验室建设

2

2

 

入选国家级展览作品人次

≥90

≥90

 

参与重大设计项目建设

3

3

 

幕课项目建设

5

5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参与人次

86

86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100

≥100

 

互联网+大赛获奖项目

≥3

5

 

教室一体化改造项目

4

4

 

对外宣传次数

≥10

≥10

 

毕业季活动参与人数

≥100000

≥100000

 

学术交流及展览活动

≥30

≥30

 

名师工作坊建设

2

1

 

外籍专家来访

17

17

 

出访人次

18

18

 

支持的美术研究基地

13

13

 

支持的教学改革项目

7

7

 

图书馆数字资源数据库数量

22

22

 

馆藏纸质文献数量

≧60万册

≧60万册

 

下乡实习人次

≥3500

≥3500

 

出版画册及专著

20

22

 

小教培训班次

26

26

 

小教培训人数

≥1600人

≥1600人

 

小教培训天数

≥160天

≥160天

 

质量指标

学科建设水平

持续提升

持续提升

 

专业水平、课程建设水平

持续提升

持续提升

 

数字资源库建设水平

持续提升

持续提升

 

实验室建设合格率

≥95%

≥95%

 

实验室教学利用率

≥95%

≥95%

 

幕课建设质量

持续提升

持续提升

 

师资队伍水平

持续提升

持续提升

 

国际交流水平

持续提升

持续提升

 

学生创新创业水平

持续提升

持续提升

 

基本办学条件

持续提升

持续提升

 

专业结构优化度

持续提升

持续提升

 

数字化校园信息化程度

持续提升

持续提升

 

学术交流活动参与度

≥90%

≥90%

 

设备验收合格率

≥95%

≥95%

 

小教培训参训度

≥90%

≥90%

 

小教培训覆盖率

≥95%

≥95%

 

工程招标及时率

≥90%

≥90%

 

工程资料档案完好率

≥95%

≥95%

 

工程材料质量合格率

≥90%

≥90%

 

时效指标

对外宣传完成度

≥95%

≥95%

 

教学改革项目完成率

≥95%

≥95%

 

学术水平影响力

 

持续提升

持续提升

 

专业建设完成率

≥95%

≥95%

 

学科建设完成率

≥95%

≥95%

 

工程项目进度计划达成率

≥90%

≥90%

 

教师工作坊项目完成率

≥95%

50%

 

培训按期完成率

≥95%

≥9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社会影响力

持续提升

持续提升

 

受益学生数

≥7000人

≥7000人

 

门户网站点击率

≥95%

≥95%

 

覆盖面、海外影响力

持续提升

持续提升

 

学院品牌效应

持续提升

持续提升

 

学位授予质量

稳步提升

稳步提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学术交流活动影响力

持续提升

持续提升

 

学生实践能力

稳步提升

稳步提升

 

国际间文化交流影响力

持续提升

持续提升

 

社会影响力

持续提升

持续提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学生满意度

≥95%

≥95%

 

教职工满意度

≥95%

≥95%

 

外籍专家满意度

≥95%

≥95%

 

签约单位满意度

≥90%

≥90%

 

参训学员满意度

≥95%

≥95%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西安美术学院

自评得分:86

 

 

 

 

 

 

(一)简要概述部门职能与职责。

西安美术学院是全国八大传统专业美术院校之一,是西北地区唯一一所高等专业美术院校,也是助推陕西文化艺术繁荣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学院现拥有艺术学三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拥有美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同时拥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艺术硕士(MFA)、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资格和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硕士授权单位和第九批博士授权单位。2011年被列入陕西省重点建设的10所高水平、有特色大学行列。2018年被陕西省列入“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二)简要概述部门支出情况,按活动内容分类。

根据学院“双一流”建设目标及年度重点工作,统筹管理,合理配置资源,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2018年学院支出39508.68,其中人员经费15499.38万元,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建设经费4054.00万元,“一流学科”、“一流专业”建设经费1596.00万元,长安校区特教楼建设经费5000.00万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和校园长队伍素质建设经费428.60万元,因公出国经费53.23万元,其他公用经费12877.47万元。2018年学院经费投入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几项:1、学科及专业建设投入:开展学科项目展开对外宣传,积极开展国际间文化交流活动,扩大学术影响力,积建设名师工作坊,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加强成果转化,建设学院留校作品库、仿真实验室等重点实验室和一级、二级实验室,支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建设,开展幕课建设和双创课程建设,积极筹备“互联网+”大赛的参赛项目,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持续提高毕业生就业率;2、基本保障投入:包括人员经费支出、水电暖支出、教学活动、行政办公经费、科研管理、学生资助、物业管理、日常维修、设备购置、差旅费、等在内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长安新校区建设项目相关支出;4、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和校园长队伍素质建设培训支出;

(三)简要概述当年省委省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

2018年我院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筑牢思想政治工作阵地;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不断巩固学科发展优势;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强化创新服务能力建设;稳步提升学生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校园基本建设。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说明

评分标准

指标值计算公式和数据获取方式

年初目标值

实际完成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与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分析与建议

投入

预算执行(25分)

预算
完成率
(10分)

10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数: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
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

预算完成率=100%的,得10分。
预算完成率≥95%的,得9分。
预算完成率在90%(含)和95%之间,得8分。
预算完成率在85%(含)和90%之间,得7分。
预算完成率在80%(含)和85%之间,得6分。
预算完成率在70%(含)和80%之间,得4分。
预算完成率<70%的,得0分。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数据来源于2018年预算批复报表,2018年决算报表

22044.85万元

22044.85万元

10

 

 

预算调整率
(5分)

5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数: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

预算调整率绝对值≤5%,得5分。
预算调整率绝对值>5%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数据来源于2018年预算批复报表,2018年决算报表;预算数23308.20万元,预算调整数13846.78万元,调整率59%

9461.42万元

23308.20万元

0

 

 

支出进度率
(5分)

5

支出进度率=(实际支出/支出预算)×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半年支出进度=部门上半年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上半年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前三季度支出进度=部门前三季度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前三季度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半年进度:进度率≥45%,得2分;进度率在40%(含)和45%之间,得1分;进度率<40%,得0分。
前三季度进度:进度率≥75%,得3分;进度率在60%(含)和75%之间,得2分;进度率<60%,得0分。

半年进度52.91%;前三季度进度68.29%

半年进度52.91%;前三季度进度68.29%

半年进度52.91%;前三季度进度68.29%

4

 

 

预算编制准确率(5分)

5

部门预算中除财政拨款外的其他收入预算与决算差异率。
预算编制准确率=其他收入决算数/其他收入预算数×100%-100%。

预算编制准确率≤20%,得5分。
预算编制准确率在20%和40%(含)之间,得3分。
预算编制准确率>40%,得0分。

数据来源于2018年预算批复报表,2018年决算报表;2018年其他收入预算数12583.43万元(不含年终伙食科并账收入),其他收入决算数17013.60万元,编制准确率35%

12583.43万元

17013.6

3

 

 

过程

预算管理(15分)

“三公经费”控制率
(5分)

5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 ≤100%,得5分,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数据来源2018年预算批复数,2018年决算报表数;三公经费预算批复数212万元,支出决算数110.73万元,控制率52%

212万元

110.73万元

5

 

 

资产管理规范性
(5分)

5

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是否规范,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情况。
1.新增资产配置按预算执行。
2.资产有偿使用、处置按规定程序审批。
3.资产收益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全部符合5分,有1项不符扣2分,扣完为止。

1.新增资产配置按预算执行。
2.资产有偿使用、处置按规定程序审批。
3.资产收益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1.新增资产配置按预算执行。
2.资产有偿使用、处置按规定程序审批。
3.资产收益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1.新增资产配置按预算执行。
2.资产有偿使用、处置按规定程序审批。
3.资产收益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5

 

 

资金使用合规性
(5分)

5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3.重大项目开支经过评估论证;
4.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5.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全部符合5分,有1项不符扣2分。

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3.重大项目开支经过评估论证;
4.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5.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3.重大项目开支经过评估论证;
4.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5.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3.重大项目开支经过评估论证;
4.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5.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5

 

 

效果

履职尽责(60分)

项目产出
(40分)

40

 

1.若为定性指标,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80%(含)、80-50%(含)、50-10%来记分;
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完成比率计分,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得分=实际完成值/年初目标值*该指标分值,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得分=年初目标值/实际完成值*该指标分值。

定性指标,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80%(含);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

完成设定的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

相关数量指标能够完成年初设定目标,质量指标和时效指标平均完成值90%以上

37

 

 

项目效益
(20分)

20

 

定性指标,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80%(含);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

完成设定的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

相关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平均完成值90%以上

17

 

 

备注:
1.“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直接细化成部门年初绩效目标中的指标,并根据重要程度赋权。
2.“绩效指标分析”是指参考历史数据、行业标准及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等相关资料,从“是否与项目密切相关,指标值是否可获取,指标值设置是否合理”等角度,从产出和效果类指标中找出需要改进的指标,并逐项提出次年的编制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费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2,756.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9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1,436.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1,289.3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单位共有车辆24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5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人员经费:是指学校用于职工个人部分的支出,具体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等。

2.公用经费:指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设备设施的维持性费用支出,以及直接用于公务活动的支出,具体包括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等。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支出功能分类:按照学校主要职能活动对支出进行分类。学校主要使用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支等功能科目。详细功能分类请参考国家相关制度。

5.支出经济分类:按照学校支出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进行分类。主要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等。详细经济分类请参考国家相关制度。

6.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7.事业收入:即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即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经营收入:即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11.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12.基本支出:即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教学科研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即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即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1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6.其他支出: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17.工资福利支出:反映高等学校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8.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高等学校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

1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高等学校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0.债务还本支出:反映高等学校归还各类借款本金方面的支出。

21.基本建设支出:反映高等学校经省发改委集中安排的

一般预算财政拨款(不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外资金以及各类自筹资金等)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支出。

22.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省发改委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23.政府性基金: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24.国有资本经营:以国有资本为经营和使用对象,在保证国有资本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对国有资本的运作,取得国有资本增值、实现最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活动。

25.结转资金:即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6.结余资金:即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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