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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美术学院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6-08

根据《西安美术学院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西安美术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报考材料、面试、外语、业务素养等情况,且总成绩和单科成绩达到我院划定分数线的考生,按研究方向导师名下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2023年国家下达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37名。

二、拟录取考生须具备《西安美术学院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要求。

三、录取条件

1.外语分数线:40分

2.单科分数线:75分

3.总成绩分数线:85分

四、录取办法

(一)总成绩和单科线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并结合报考材料、面试、外语能力、业务素质、思想政治及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研究方向导师名下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详见《西安美术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名单》。

(二)补录原则:若拟录取考生因被其他高校录取并主动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学院将根据学科发展和专业学术方向需求统筹调剂使用。

五、举报申诉电话

纪检监察综合室:029-88246107

招生处:029-88222342、88247882

六、其他

(一)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批准的名单(收到录取通知书)为准。

(二)拟录取类型为非定向考生

商调函将与录取通知书一起邮寄,无需下载。考生人事档案和政审表须在入学时上交各培养单位研究生辅导员处。

(三)拟录取类型为定向考生

定向培养合同及政审表,须在6月9日前与本人工作单位、西安美术学院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一式四份),与本人工作单位签订盖章后,邮寄(顺丰快递或邮政快递)至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


邮寄地址: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西安美术学院

邮政编码:710065

收件人:招生处

电话:029-88247882/88222342



西安美术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名单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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