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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美术学院202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6-29



    根据《西安美术学院202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西安美术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条例》有关要求,按综合分和单科线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并结合报考材料、面试、外语能力、业务素质、思想政治及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研究方向导师名下总分排名,择优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结合各专业报考情况、考试成绩,制定202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2020年国家下达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30名。

    二、考生录取应当具备《西安美术学院202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要求。

    三、录取条件

    (一)外语分数线:38分;

    (二)单科分数线:70分;

    (三)总成绩分数线:85分。

    四、录取办法

    (一)按各研究方向导师名下总成绩由高到低排队,录取符合条件的第一名考生;

    (二)剩余计划,由学院根据学科发展和专业学术方向需求统筹调剂,按总成绩排队,录取符合条件的研究方向导师名下第二名。

    五、举报申诉电话

    监察处:029-88232891

    招生处:029-88222342、88247882

    六、其他

    (一)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批准的名单(收到《录取通知书》)为准。

    (二)拟录取非定向考生:

    商调函将与《录取通知书》一起邮寄,无需下载。政审表在招生信息网下载

    考生人事档案和政审表须在入学时上交各招生单位研究生辅导员处。

    (三)拟录取定向考生:

    “定向培养合同及政审表”,须在6月29日前与本人工作单位、西安美术学院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一式四份),与本人工作单位签订盖章后,将四份定向培养合同邮寄至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逾期则视为非定向考生。

    政审表(招生信息网下载)须在入学时上交各招生单位研究生辅导员处。

     

    邮寄地址: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西安美术学院

    邮政编码:710065

    收件人:招生处

    电话:029-88247882/88222342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

    2020年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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