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美术学院2017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安美术学院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第九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美术学、艺术学理论、设计学为博士学位授权学科。2017年实行普通招考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2017年秋季入学)。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专业创新能力和学术研究能力,并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17年我院招生总规模拟定15名,最终招生计划以国家正式下达为准,各研究方向的生源质量情况进行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和心理健康。
(二)已获得硕士或者博士学位的人员。
(三)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四)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有工作经历,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1、进修过所报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并获得结业证书(须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位课程成绩单)后工作满两年,且在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两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论文(所交验的论文必须达到硕士学位研究生同等水平);
2、具有副高(须持副高证书)以上职称,并在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两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论文(所交验的论文必须达到硕士学位研究生同等水平);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经我院研究生部组织有关专家对其申报材料、业务水平进行考核同意后方可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五)报考(非定向)博士生考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定向)培养博士生考生的年龄不限。
(六)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学制
我院2017年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四年。
五、报名办法及考试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5日—26日
所有符合报考条件人员,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纳博士报名考试费用,并且认真填写及核对报考信息,现场确认时我院不做任何信息的更改,同时不再接受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报考,也不再办理退款。
缴费成功后可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下载《西安美术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两份);
(二)现场确认时间、交验报名材料
1、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5月4日
2、交验报名材料:(所有报名材料面交,无须邮寄)
(1)考生自我评价书面材料(字数在500字以内)。
(2)《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和两份专家推荐书(单独封装)。
(3)硕士毕业的考生持毕业证(本科和硕士)、学位证(学士和硕士)、硕士成绩单。
(4)应届硕士生的考生持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硕士学生证、硕士成绩单,在入学前必须补交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
(5)同等学力的考生持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硕士学位进修课程成绩单以及结业证书。
上述所有考生除学历证件外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所有证件复印件直接到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办报名。
(6)考生须提交本人的已发表(或获奖)作品、学术论文(三篇以上含硕士毕业论文)、专著等。
(7)报考专业为美术学或设计学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须另交本人近期作品照片五张(照片尺寸:8寸/张)。
(8)获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普通体检套餐的体检表(不含乙肝项目体检)。
3、缴费:(以报名须知为准)
4、考试时间:2017年5月5日-7日,面试时间:5月8日(见附件2面试要求),考试地点:西安美术学院本部考试;
5、考试科目:见附件1西安美术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六、违规处理
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录取
(一)我院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办法见《西安美术学院2017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方案》。
(二)拟录取为(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考生本人或用人单位必须与我院签订合同后,方可录取。
(三)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向我院研究生部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院将对考生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健康情况进行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学习资格。
八、学费
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10000元/年。
九、待遇与就业
(一)在校期间,待遇按国家和我院有关规定办理。
(二)(定向)培养博士生根据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博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博士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其他事宜
(一)招生专业目录请见附件1、面试要求请见附件2。
(二)学院联系信息
学院代码:10729 网址:http://www.xafa.edu.cn 联系部门:招生处
咨询电话:029-88222342、88247882 传真:029-88221716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含光路南段100号 (710065)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