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规章制度

西安美术学院学术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2-09-30



2021年,学院学术委员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第35号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的通知》(教政法厅【2014】1号)的有关精神,按照《西安美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要求,履行学术审议、评价、咨询等工作职能,在学校“双一流”建设规划、学科建设、学术咨询、学术评价与学术道德建设等方面发挥了建设性作用,全年共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6次,其中线上会议1次,线下会议5次,共审议议题10项。学术委员会委员参与工作26项,有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具体完成工作如下

一、加强学科建设引进工作

根据学院2021年“双一流”建设与学科评估工作部署,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保障学术委员会作为校内最高学术机构,充分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维护学术自由、学术平等,促进学术发展和人才培养,提高学术质量,保障教师、科研人员在教学、科研和学术事务治理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推动院特色发展为学决策提供学术依据。高度保障学科高质量发展需求,针对人才引进与培育、师资考核评定、规范学术标准进行相关评议,科学决策效果显著,大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构建了系统化的引才育才制度,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显著,规模不断扩大,结构趋于合理,素质不断优化。学校和人事部门重视新形势下人才队伍建设的问题,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着力引进优秀人才和培养青年人才,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保持稳中有进的状态。针对艺术学理论与美术学学科建设,审议引进人才并进行学术认定。在学科发展方面发挥了建设性作用。

二、提升学术事务审议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第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将学术事务紧扣国家发展战略目标与各项方针政策,突出立德树人目标与美育专业特色。着力营造良好的学术生态环境,进一步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科创工作强化平台智库建设,重大美术创作呈现新气象。本年度参与各项学术评审事务26项。深度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认真履行审议职能,有效开展项目学术评审,坚持学术标准,严格把关项目申报推选,保证推荐报送质量。

审议增设科研机构汉画研究所”“书法教育研究中心”,“艺术为人民研究院”和科研机构聘岗工作。通过学术审议与专业导向提升学院美术创作和学术高度。加强人才强校战略工作,针对学科建设,审议引进人才并进行学术认定2021年教师岗专业学术水平认定等工作,在学科发展方面发挥建设性作用。委员配合《西北美术》学报论文评审197篇。推动学院学报学术质量提升。

三、把握重大创作导向工作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国博展览,党和国家领导人给予的相关指示,以“美育”为历史航标,聚焦大局,奋发前进,把工作重心更加集中地转变到新时代党和国家重大主题美术创作上来,更加有力地转变到勇攀学术创作高峰上来,更加主动地转变到以人民为中心和守正创新上来,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强化学院红色美术基因与文化地缘优势,通过学术审议与专业导向系统提升学院美术创作和学术高度。

在导向工作基础上学术委员会委员参与完成6项作品评审。参与完成审议与咨询“建党100周年美术作品展”等重大题材创作500余幅作品。评审出253件作品参加“西安美术学院巴黎国际艺术城教师派出项目作品文献展”,评审出18幅作品参加“第五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审议推荐文化与旅游部主办的“黄河文化主题美术作品展”。助力乡村振兴,展现乡村振兴的伟大壮举,讴歌新时代人民美好幸福生活,审议推荐300件作品参加“首届农民书画大赛暨丹青妙笔绘脱贫书画篆刻展”。用经典传承西美精神,续写西美新的时代篇章,审议“反观·踔远--西安美术学院教师作品展览”参展作品330余幅,用高质量的美术作品向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华诞献礼。

 

四、加强协作助力发展工作

秉承“以服务谋发展、以贡献求支持、以合作促双赢”的发展理念,从优化资源配置、发挥智库引领作用、促进我科研机构与社会发展相融合、提高社会服务效能等方面进行可行性、必要性论证,提供咨询意见。“双一流”建设工作、学科评估工作、职称评审、人才建设、研究生推免招生、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等工作进行审议并提供咨询建议。

五、推进学风秩序建设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强化“四史”教育,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自信”,承担起立德树人的任务配合学院师德师风建设,认真组织参加2021“坚守教育初心 勇担育人使命,深化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专题网络培训,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的精髓要义,明确新时代教师工作的总体要求,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在实践中不断提升职业道德修养和教书育人本领,自觉承担起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重任。

在新时代下,面对民族复兴战略全局,学术委员会所涉及的相关部门学术事务越来越多,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中的作用也愈发重要。下一步在学院工作的整体布局中,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学术管理制度和规范,按照《西安美术学院章程》《西安美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依据科学管理的原则,适时调整学术委员相关的管理办法,在原来会议议题基础上进行类型化分类,形成议题制度,逐渐完善学术委员会议题管理规范,努力在“双一流”建设、学科发展、师资队伍建设、学术评价体系和学风建设等学术事务上发挥重要作用,促进学院各项事业安全高效发展。

 

 

 

 

 

 

 

                       

 

 

 

 

版权声明:西安美术学院发展规划处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10976号-1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含光南路100号西安美术学院 / 邮编:710065 / 电话:029-88210992